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院[2024]21号)、《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24年9月)的相关规定,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二学年春学期完成中期考核。请各位同学在2026年3月25日前,完成中期考核相关工作: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1.2024级硕士生
2.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硕士生(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查看首页“学业进展”栏目,课程成绩图标为绿色圆点的同学可以参加中期考核)。
二、考核要求:
1.个人学习计划已提交并审核通过。
2.参加考核时个人学习计划内的所有课程已修读完成或处于正在修读状态。
申请延期的同学请于3月20日前,将《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交学院教学办(和同苑10-220室)。
三、考核流程及内容:
1.硕士中期考核由课题组自行组织,考核小组应由至少3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学位硕士考核专家中至少包含1位行(企)业专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期考核专家小组原则上实行导师回避制。
2.考核前请提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点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申请)->新增,完成所有信息填报->提交。
(1)已取得科研成果的可在“科研”栏目下录入已获得的成果信息(已获得科研成果未在本页面正常显示的,可以在备注中填写相关信息);
(2)撰写中期考核报告(不少于1000字),填写《材料学院科学硕士(/专业硕士)中期考核表》(见附件),根据表中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并请导师审核签字。按序将中期考核答辩记录表、学院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报告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个人小结--上传原文附件”处。
(3)学科考核专家组成员首位请填写学科负责人“朱铁军”教授,第二位填写考核组组长,第三、四位填其他考核组成员,专家类型、工号、姓名、职称、单位、所在学科专业、是否博导等信息请录入完整。
3.中期考核通过后,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及考核结果(优、合格、不合格)。
4.学院统一于2025年3月26日审核,过后不补。
5.学院审核后,请从系统上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后,于3月30日前交学院教学办(和同苑10-220室)。
附件:
材料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