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参加由导师(组)组织完成开题答辩及递交相关材料,其中硕士生和普博生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的春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博连读生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内完成,直博生应在入学后第二学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请相关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请导师通过审核。
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同学请下载填写《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科。开题报告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能少于1.5年。
一、完成开题答辩的截止时间:
2026年4月30日前:2024级直博生、2025级硕士生、2025级普博生、2025级秋季硕转博生及其他应当完成开题答辩但尚未完成的研究生
2026年10月30日前:2026级春季硕转博
二、开题报告的要求:
1.应就学位论文的选题意义或实践成果的可行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或实践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浙江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
2.应在所属学科、专业范围内公开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评审,专业学位考核小组应包含至少1名行业企业专家。
3.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未获通过的,应尽快修改完善,经导师确认同意后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
4.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通过的,经导师确认需变更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课题研究的,应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
5. 开题报告具体内容要求请参考附件开题报告提纲(硕士要求至少4000字,博士要求至少6000字)。
三、开题报告系统录入说明
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培养→培养过程→开题报告→新增→填写相关内容:
1.指导小组成员:填写导师组成员(专博专硕填写主导师和行业导师)
2.上传原文附件:请按《开题报告审批表》(含签名)、《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开题报告全文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3.开题答辩专家组成员:请将组长填写在首位,专家信息需填写完整。
4.专家论文意见:请完整填写意见(内容中必须包含“同意开题”或“不同意开题”)。
5.请导师登录系统审阅并确认。
四、其他说明
请妥善保存纸质版《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原件,在申请学位时提交。
附件:
4.
开题报告提纲(撰写请留意提纲所列各部分内容齐全).docx(供参考)
材料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